贵州开展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事项“阳光评审”+“云勘验”改革

  中新网贵州新闻6月11日电 (周燕玲 张晔)贵州将在卫生健康领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阳光评审”+“云勘验”改革,首批试点事项包括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省级部分变更项目)、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贵阳市、贵安新区、凯里市)、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中的设置放射治疗、核医学项目许可(新办)等。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贵州省中医药局、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近日下发《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事项“阳光评审”+“云勘验”改革试点的通知》,提出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打破传统评审和勘验模式的时空限制和信息限制,实现评审过程公开透明、勘验方式便捷高效,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降低办事成本,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

  《通知》明确,按照“省级统筹、市县参与”的原则,开展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阳光评审”+“云勘验”改革试点工作。后续根据改革试点情况,对贵州全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事项中需要开展专家评审、现场勘验等行政审批工作的全部事项分期分批纳入改革。

  《通知》提出的改革措施:一方面是实施“阳光评审”。在专家评审、现场勘验环节中,打破传统评审、勘验环节的时空限制,特别是打破申请人信息不对称的局限。将原来由行政审批机关自行指定专家或专业人员实施评审、勘验的情况,改革为将评审、勘验环节的优先选择权交给申请人,申请人可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平台优先指定期望开展评审或勘验的时间,优先通过该平台专家(或专业人员)库抽取实施评审、勘验的专家(或专业人员)。将评审、勘验的具体事项及标准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向申请人公布,申请人可以对照有关事项提前做出相关准备,并在具体评审、勘验环节中适时实现和评审、勘验人员的沟通。将行政机关实施的专家评审、勘验工作完全置于申请人监督之下,申请人可以适时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实现“阳光评审”。在试点成型基础上制定评审、勘验工作规范。

  另一方面,规范人员管理。设立贵州省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专家(或专业人员)库,针对每一个需要实施评审、勘验的行政许可事项,对应建设匹配的专家(或专业人员)分组,评审、勘验具体实施前,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平台随机抽取实施评审、勘验的人员,申请人、行政审批机关和政务服务三方共同参与评审、勘验人员的监督。在试点成型基础上制定评审专家(或专业人员)管理办法。

  同时,做好“云勘验”。积极与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合作,利用移动互联网、高清影像等技术,搭建“阳光评审”+“云勘验”平台。申请人提出申请后,评审、勘验人员通过平台与申请人进行远程视频连线,按照评审、勘验标准和要求,对申请事项逐项进行评审、勘验。评审、勘验过程中,全程实时采集和存储相关影像资料,作为审批依据。建立“阳光评审”+“云勘验”问题反馈机制,对评审、勘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申请人进行整改。评审、勘验结束后,及时将评审、勘验结论告知申请人,依法接受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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